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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芷汀蓝 发表于 2008-7-4 19:20

关于韩国我签证(详)

关于韩国的签证【详解大全】
(1)C-3语言学习签证:申请者如果要在语言教育院学习韩国语,可以申请C3签证(Tourist Visa or General Short-term Visa)或者D4 签证(Short-time Student Visa). 如果准备在语言教育院学习一个学期,可以向韩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居留期为三个月的C3签证,并能直接取得签证。C3签证若在韩国延期,须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换签D4或D2,条件是:学生在学习期间出勤率达到80%以上。

(2)D-4语言签证:如果要在语言教育学院学习一个学期以上,那么最好申请在韩国可以得到延长的D4签证。在韩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D4签证后到取得签证大约需要一个月。持有D-4签证的学生上课期间缺席两周以上时,签证自动取消。

(3)D-2学生签证:申请者如果要在韩国的学院或大学进行学术学习或研究,可申请D-2学生签证 (Student Visa).可以向韩国大使馆(领事馆)或法务部申请取得签证。D-2签证可以在韩国得到签证延期。

(4)居留期延长:签证延长时,应到所在地(在韩国)的法务部出入境事务管理所申请延期。所需材料有:护照、外国人身份证、学院发给的在学证明书、经过公证的身份保证书,还有从海外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的证明材料(即可以证明已从海外支付的银行存折,或者将外币换为韩币时银行所开出的外币购买证明书。),以及其他的法务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要求的材料。

(5)身份保证书:为取得签证,必须由一名韩国人进行身份保证。身份保证人必须是在韩国居住的有职业的成年人。身份保证书的样式可在学院领取。身份保证人进行身份保证书的公证时,持其住民登录证和印章亲自去法律事务所或者公证事务所办理公证手续。

(6)签证颁发许:由在韩国居住的有职业的成年人或学校法人提供身份保证书,并由身份担保人在法务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为中国申请者申请办理签证颁发许。

(7)外国人身份证: 持有D-2和D-4签证的中国人将在韩国居留90天(三个月)以上时,应在入境韩国90日以内到所在地的法务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申请并取得外国人身份证。如果在90天以内没有申请外国人身份证,应支付罚金。申请外国人身份证时所需要的材料有:护照、在学证明书或入学认定书。

韩国留学签证发放(详解)
决定了到韩国留学之后,正规课程的学生或者语言研修生一定要收到韩国教育机关发放的入学许可证明。为了在韩国入学,要准备好必需的材料,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取得留学签证。对于正规课程入学的情况,语言研修生,还有韩国文化研修,因为滞留的时候是不一样的,所以学生们最好先确认一下管理法则。在来韩国留学之前,因为要准备的事项很多,所以最好到网上或者大使馆再次确认一下需要的材料。在留学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韩国的食物,气候,衣服,生活习惯,居住环境,文化,历史,语言等。到网上去查一下这方面的资料,对自己会有很大的帮助。如果在韩国长期滞留的话,签证是必须的。在进入韩国之前,必须准备好护照和签证。对于签证的发放,下面会有详细的说明。

1.关于签证的说明

“签证是有一个国家认定外国人可能入境的入境许可” 或者“对于外国人的入境许可申请领事的推荐行为”,但在韩国内适用后者的意思,则以“在外公馆领事的外国人入境推荐行为”为准则。

1) 签证种类

(1) 单数签证
○ 有效期间内限于1次能入境
○ 从发给日3个月期间有效(但,协定上制定的话,按其协定上的期间)

(2) 复数签证

○可以入境有效期间内2次以上
○从发给日开始
- 根据逗留资格外交内地协定,签证有效3年
- 根据复数签证发给协定,签证有效协定上的期间
- 考虑互相主义、其他国家利益等就发给的签证让法务部长官制定的期间有效

2) 签证发给认定书

为了使签证发给认定书签证发给程序简单化,为了缩短发给期间,在外公馆长的签证发给以前,对签证发给对象让在国内的邀请者的申请出入境管理所长或办公室所长进行预先审查以后,就颁发签证发给认定书,据认定书在外公馆长发给签证,特殊情况发生的时候,一定得到签证发给认证书以后,就要申请签证。
对于打算入国的外国人,一定要准备好签证发放必需的材料,在居住地的出入国管理事务所申请“签证发给认定书”就可以了。但是对于外国人的话,只要在驻外韩国大使馆提交“签证发给认定书”就可以拿到签证了。签证发给认定书的有效期间是3个月,等拿到了签证,签证认定书就没有作用了。

2.正规课程入学签证(D-2)

1) 签证发给对象

根据大韩民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大学、大学校、研究院或根据特别法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大学以上的学术研究机关正规课程(学士、硕士、博士)教育的人或者打算特定领域的研究的人相当。

2) 签证发给申请方法及提交文件

在大韩民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发给,申请时需要的提出文件如下。

(1) 签证发放的情况

○ 护照
○ 签证发给申请书(大使馆或领事馆的窗口上布置。)
○ 要提出本人希望留学的学校的总长或校长发行的修学能力及财政能力审查决定的内容包括的“标准入学许可书“
○ 最终学历证明书
○ 存款证明书(10,000美金以上)
○ 户口簿(全家族记载)

(2) 签证发放认定书的情况

○ 签证发给认定书让大韩民国内的邀请人向住址管辖入境管理办公室或办事处(只包括议政府、蔚山、东海办事处)
○ 想入境的外国人从大韩民国的邀请人受发送签证发给认定书,就向大韩民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发给。签证发给申请时提出文件是护照、签证发给申请书及从邀请人受的签证发给认定书。
○ 韩国内邀请人接签证发给认定书的时候,跟以上的一般签证发给申请时的附加文件一样。

※ 在外公官长认定特别需要的时候,就能加减提出文件一部。

3.一般研修签证(D-4)

1) 签证发给对象
○ 在大学附设语言学院进修韩国语的人
○ 具备留学资格的教育机关或学术研究机关以外的教育机关上受教育的人
○ 在国,公立或公共的研究机关、培训院、团体等培训技术、技能的人
○ 从培训的机关收工资或具备产业培训的资格的人

2) 申请方法及提交文件

(1) 签证发放的情况

从大韩民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发给,申请时提出文件如以下。

○ 在大学附设语言学院学习韩国语的学生或由大学之间学术交流认定为产学进修交换学生
- 护照
- 签证发给申请书(大使馆或领事馆的窗口上布置)
- 入学或在学证明文件
- 财政保证(学费或逗留上需要的财政能力关联文件)
- 国内汇款或换钱证明书(3,000美元以上)
- 身份保证书(只要不能证明学费或逗留中需要的经费支付能力或法务部长官认定特别需要的时候)

※ 逗留资格一般进修的人希望在国内大学校附设语言学院进行语言进修的时候,如果没有得到承认91天以上的长期签证的事件(因为长期签证是签证发给领事从法务部长官得到签证发给承认,就要很多时间),首先得到短期综合签证,入境以后从逗留地管辖事务所长或办事处所长得到滞留资格变更许可。

(2) 签证发给认定书的情况

- 签证发给认定书让大韩民国内的邀请人向住址管辖入境管理办公室或办事处(只包括议政府、蔚山、东海办事处)
- 想入境的外国人从大韩民国的邀请人受发送签证发给认定书,就向大韩民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发给。
- 签证发给申请时提出文件是护照、签证发给申请书及以上签证发给认定书。
- 韩国内邀请人接签证发给认定书的时候,跟以上的一般签证发给申请时的附加文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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