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领女性的情爱生活:花错了
小说用细腻的笔法刻画了一个单身女子的情感历程,描述了她复杂而矛盾的内心世界,表达了她对真挚感情的渴望。文笔细腻,感情温婉,令读者读起来如品清茗,意犹未尽。这是一部关于女性生命欲望的小说,从女性最深层的生存形态上,揭示现存文化内涵。小说表现了现代女性在生活的洗礼下,努力从肉体到灵魂脱抬换骨直至完成人格上的分娩的过程。其间不乏柔情,不乏惨淡,不乏壮烈,而更多的则是悲悯和忧怀,还有冷峭站立之中的一抹凄寒。
故事始于一个有关海棠花的典故……
北方文艺出版社出版 出版 作者:双人鱼 定价:22.00元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一)
血,腥红的血,一点一点,一滴一滴,越来越多,惊恐的眼神,绝望的笑声,慢慢倒下的身体……
我张着满是鲜血的手一路狂跑,我的鞋跑掉了一只,我的长发在风中凌乱地飞舞,睡衣的腰带不知被什么缠住了,我摔了一跤,跑不动了,鲜血潮水般地向我漫过来……
不!不!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我大声喊叫,惊醒过来,一身冷汗,是一场噩梦!
故园(1)
走出上海火车站,我长长松了口气,终于逃出来了!
乍暖还寒的春天,有些冷。我拉了拉衣领,看了看四周,广场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没人注意我,很好,我不希望有人注意我。
我拦了辆出租车,司机问我去哪里,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对于我来说这是一个完全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陌生的建筑,陌生的马路。我想了下,问他能否送我去家路段偏僻的旅馆。司机说没问题,二十多分钟后他把车开到了一条僻静的马路,停在了一家旅馆前。
我进了旅馆,一个身材臃肿的中年妇女正坐在沙发上嗑瓜子,估计是老板娘。见我进来,放下手中的瓜子,站了起来,一脸真真假假的笑容,问我:“小姐,你要住宿吗?”
我说:“是的,多少钱一晚?”
“你要住什么房间,我这儿有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还有四人间,条件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
“单人间多少钱一晚?”
“两百块。”
“打折吗?”
“打七折。房间很干净,床单被罩一人一换,消过毒,还带独立卫生间,不比酒店差。”
我同意了。她让我拿身份证登记,我摸了摸钱包,犹豫了片刻没拿出来,问道:“能不能不要身份证?”
她的眼光在我脸上停了一会,说道:“你没有身份证我可不敢让你住,万一有什么事我担不起。”
“我的身份证在火车上被人偷了,钱包也偷走了,不然我就去住酒店了。”
她瞟了眼我身上的挎包,说:“你的钱包都被偷掉了,那我让你住你也付不起房费呀?”
“我还有钱,没放钱包里,您要多少押金?”
“这样啊,不过,你没有身份证就打不了七折了,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你出什么事呢,我得承担风险啊,要不是看你急着找地方住的样子,我还真不敢让你住呢。”
她看出了我的意图?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脸,问道:“还能打到几折?”
“八折。”
“好吧。要多少押金?”
“你住几天?”
“大概一个星期吧。”
“先给我八百,到时候多退少补。”
我走到一边,从包里找到钱包,抽出八张钱,然后递给她,说:“您点点,看对不对?您放心,我不是坏人,绝对不会给您添麻烦。”
她看了看我,可能觉得我的确不像坏人,脸上的表情缓和了一点,接过钱说道:“听你口音是北方人吧,你到上海来干什么?”
我愣住了,我也不知道到上海来干什么,当时只想尽快离开北京,所以在北京站看到有一趟开往上海的列车正要发车,于是毫不犹豫地买了张来上海的火车票。如果当时是辆开往其他某个城市的车,我可能就去了另外一个城市了。
“你是来旅游还是……”老板娘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脑子一转,赶紧回答道:“喔,我来见一个朋友,可不巧,她刚好出差了,说过几天才能回来。我第一次来上海,人生地不熟,所以只好先住阵子旅馆等她回来了。”
“原来这样啊,来见朋友也得先联系好,冒冒失失的多不好。我先收你八百块押金,你在这儿签个字。”
她开了张收据让我签字,我拿起笔,写了个“秦”字,停了半秒,接着写了个“非”字。
“你叫秦非啊?这名字有点意思喔。”她对我笑着说。
我笑笑,不作解释。这不是我的真名,只是我用半秒钟的时间编出来的,也没想它到底有没有意思。
老板娘带我上了楼,经过一个阴暗的过道,她把房门打开了,房间里有一张单人床,一张桌子,地上铺了一层看不出辨认不出颜色的地毯,房间带了个狭小的卫生间。
“怎么样,不错吧,比一般旅馆强多了,带独立卫生间,洗澡也方便。”老板娘吹着她的旅馆。
不过我不想洗澡,我想痛痛快快地睡一觉。老板娘走后,我反锁上门,一头倒在了床上。
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血,腥红的血,一点一点,一滴一滴,越来越多,惊恐的眼神,绝望的笑声,慢慢倒下的身体…… 故园(2)
我张着满是鲜血的手一路狂跑,我的鞋跑掉了一只,我的长发在风中凌乱地飞舞,睡衣的腰带不知被什么缠住了,我摔了一跤,跑不动了,鲜血潮水般地向我漫过来……
不!不!
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
我大声喊叫,惊醒过来,一身冷汗,是一场噩梦!
我用手捂住了眼睛,我不想再看到这一幕,永远都不想。
我已经逃出了那座城。
……
我从床上下来,走到窗边。窗下是条马路,天色已晚,路灯亮了,桔黄的光线有些浑浊,有些冷清,光秃秃的树枝在地上折叠出细碎的影子,那些影子看起来有些寂寞。不远处有一家餐馆,昏黄的小灯泡忽闪忽闪,映衬出“故园”两个字。
故园,多么诱人的两个字,多么幸福多么甜蜜的地方。
然而,我不知道我的故园在哪里。北京,可是我的故园?那里有高楼大厦,有车水马龙,有南来北往的客,有生我的父母,有我曾经爱过也恨过的人,然而没有我的家;宓水河,可是我的故园?那里有一针一线的岁月,有一日三色的木芙蓉,有快乐与不快乐的童年,然而没有了我的亲人,所有的一切都随着那条安静的宓水河悄无声息地流走了。
我离北京更远了,离宓水河更近了,可远近两处都没有我的故园。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手腕上的玉镯,清冷冰凉。宓水河的一切似乎还在眼前,可当我想伸手抓住它时,它却变得遥不可及了。
也许我找不到我的故园了,它抛弃了我,我成了一个找不到家的灵魂,茫然地四处飘荡。
故园,我的故园,真令人惆怅。
窗外的“故园”在不知疲倦地闪烁着。
肚子咕噜一声,我感觉到了饿。我很长时间没吃东西了,连一滴水都没喝过。
我不想饿死,否则我不会逃出来。
我出了旅馆,本能地看了看四周,没一个人多看我一眼。我去了“故园”,“故园”很冷清,没几个客人。服务员对我的到来也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兴奋和热情,可能她猜想我一个女孩子吃不了多少东西,扔给我一个菜谱,一脸漠然,让人感觉不到一丝“故园”的温情。
这里不是我的故园。
没一个客人注意我,要么在埋头吃饭,要么在谈自己的事情。旁边一桌坐了对青年男女,女的说她找了份工作,下周一就可以去报到了,语气中满是欣喜。
我想到了我以后的生活,不管这里有没有我的故园,我都要在这里生存下来,我不想死。
男的祝贺女子,鼓励她加油,说有付出一定会有回报。其实有付出未必一定会有回报,我付出过那么多,可最后什么也没得到。
离开令人失望的“故园”,我决定去找点东西。
路上没什么人,只有一盏盏橘黄的路灯陪着我。我走到一条宽阔的马路上来了,路灯也亮了,人也多了。我找到一个报刊亭,翻了翻报纸,买了份《申江服务导报》,上面有不少招聘和出租房屋的信息,我还买了张上海地图。
我拿着报纸和地图往回走时,在一根电线杆上看到办证件的小广告。虽然平时我对这种“牛皮癣”很痛恨,但此时我对它的出现感到很欣喜。
我撕了张广告,找了个公用电话,拨打了广告上的电话号码。电话通了,是个男低音。我问他能否办身份证和毕业证,男人在电话里说能,什么证他都能办,结婚证离婚证都没问题。我不要结婚证也不要离婚证,我只要身份证和毕业证。
他问我在什么地方,我看了看路牌,说出了地名。他说他就在这一带,问我是否急着要,我说是的。他让我等十几分钟,说他马上到。
十几分钟后,一个身材瘦小的男人向我走了过来,低声问我是不是要办证件的。
我没想到这个办假证的男人还挺讲信誉,果真十几分钟就到了,没让我久等。我说是的,并问他多少钱。他要三百,我跟他讨价还价了一番,把价钱压到两百。他向我诉苦,说城管打击厉害,生意难做,能不能再加五十。我不想做二百五,拒绝了。
他带我去了家照相馆,数码冲印,不一会儿大头照出来了,照片上的我脸色苍白,面无表情。他让我把证件上需要填写的内容写下来,我于是一一写给了他。 故园(3)
他看了看,喃喃自语道:“北京啊?”
我本来想把住址写成宓水河,想了想还是写成了北京,宓水河毕竟很多年没去过了,想必都变了模样,免得日后露出破绽。
我给了他四十块钱订金,他说明晚就可以把证件给我,让我给他打电话。
地下交易,见不得阳光,所以得在晚上进行。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他揣着四十块钱走了,我不知道他会不会还像刚才那样讲信誉,明晚把证件给我。
回到旅馆,老板娘还在不知疲倦地嗑瓜子,估计是为了磨练嘴皮子。见我回来了,给我一个职业性的笑脸,让我带瓶开水上去喝。我接过开水瓶,并向她借了支笔,上了楼。
我翻开《申江服务导报》的招聘版,圈了几个招服装设计师和办公室文员的信息。
画完一个个圆圈,我泡了杯茶,不知是什么茶叶,苦不堪言。我换了杯白开水,清淡无味。
我端着茶杯,看着窗外,橘黄的路灯像个寂寞的少妇,发着幽幽的光,“故园”忽明忽暗,像远去的岁月。
惆怅、茫然、孤独、寂寞、恐惧……悄无声息地一齐向我袭来。
我不知道,明天会怎么样,我也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明天。 烂漫樱花(1)
第二天晚上,我从办假证的男子手中拿到了身份证和毕业证,证件看起来真假难辨。
我把余下的钱付清了,他数着钱笑嘻嘻地说他挺讲信誉吧。的确很讲信誉,造假的比做真的还认真。
回到旅馆,我从包里拿出真身份证,看着上面熟悉的名字,恍然若失。这个我用了二十
四年的名字将被我深深掩埋,直到永远,如果没人怀疑到我的话。
真身份证上的名字是秦雯,和《红楼梦》中的那个“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的丫头的名字谐音,因此我常被人笑问“多情公子”在哪里,令我很难堪,加之晴雯凄凄惨惨的命运,更令我心里别别扭扭。
外婆说这个名字是母亲取的。我想母亲可能不喜欢我,否则她不会给我取一个丫头的名字,而且是个十六岁就病死了的丫头。还好,我十六岁时没得病,也没有死掉,我活到了今天,只是我不知道我还能活多久。都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希望天网漏掉我,而且我并不认为我有罪。
有了身份证和大学毕业证后,我买了个手机。一切准备妥当,于是拨打了几个圈中的电话,问清了公司的地址,如何坐车等情况,我一手拿着地图,一手拿着写有公司地址的纸条,前去面试了几家公司。
我如一个莽撞的闯入者,冒冒失失地撞进了上海这座遍布钢筋水泥丛林的城市,这座充满繁华和孤独的城市。还好,我在北京生活过,否则真不知如何面对这座扑面而来的国际大都市。另外我很早就学会了如何独立生活,所以我对一个人如何生存下去也不感到害怕,我的害怕在别处。
第一次面试时,当精明干练的人事经理拿着我的大学毕业证一脸认真地看时,我的心怦怦跳个不停,担心她看出什么问题来。还好,她看完后没有问与证件有关的问题,只是问了问我的工作经历,设计过一些什么作品等等,我一一回答了。她似有心无心地听着,一脸的漠然,最后,说到时候通知我,但她没要我的联系方式。
虽说第一次面试碰了灰,多少有些沮丧,但我更多的是欣慰,因为假证能顺利通过,我不必担心了。
我又面试了几家公司,一样没有下文。我去了最后一家招服装设计师的公司面试,心想再不成就去应聘办公室文员。
这家服装公司在一个高档写字楼里,一个衣着时尚、装扮精致的白领丽人见了我,问了我一堆问题,我一一回答了。接下来,她让我当场画几张服装效果图。我拿起笔在纸上画了几张以前画过的效果图,她看了看,拿着图纸去了另一间办公室。过了一会,她回来对我说总经理要见我。
我跟着她进了一间宽敞明亮的办公室,只见一个中年男子正低着头打电话,他操一口广东话,叽里呱啦的。白领丽人让我在沙发上坐着等一会。好不容易他打完了电话,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他一看到我,像大白天见到了鬼,脸上满是惊谔。他目瞪口呆地盯着我看了好一会,一句话也不说。
他为什么这样看着我,难道我被通缉了?想到这,我心里一惊,赶紧低下头,考虑如何撤退,我的手摸了摸身边的包,但我的手在颤抖。
“你怎么了?”他洪亮的声音传入我耳中。
“没,没什么。”我低声说道。
“你有点紧张吗?”
“可能吧。”
“面试都紧张怎么能做出色的设计师呢,设计师有可能常常开新品发布会的。”他的语气有些严厉。
“对不起。”我的声音低得像一只蚊子。
“没必要跟我说对不起,你对自己没有信心?”
“可能吧。”
“这样的话,你觉得还有面试的必要吗?”他的语气让人受不了。
我没话可说。我站了起来,想赶紧逃走,保住小命要紧。
“这么不堪一击?”他堵住我的去路。
“对不起,我想我可能不适合在你们公司做。”
“你先坐下。”他命令我。
我居然乖乖地坐下了,像个听话的小学生。
“你叫秦非?”他的语气像个审判官。
“是的。”我像个犯人。
“北京服装学院毕业的?”
“是的。” 烂漫樱花(2)
“北京人?”
“是的。”
“北京不是也有很多机会吗,怎么到上海来了?”
“不知道。”
“什么,糊里糊涂就来上海了?”
“喔,不,不是,我听说上海能接触到更多时尚新潮的东西,我想来学习。”我睁着眼睛说瞎话。
“是吗,你好像还没有作好学习的准备。”
“我做好了。”
“喔,AMY说你除了服装设计还会刺绣,这个你学了多长时间了?”
“有十几年吧。”
“这么久,你身边有样品吗?”他似乎有些惊讶,不像是装出来的。
“没有,不过我可以绣给您看。”
“这倒不急,你知道中国四大名绣是哪四大绣吗?”
“粤绣、湘绣、蜀绣和苏绣。”这个对于我来说不难。
“你学的是哪种绣?”
“苏绣。”
“你会哪些针法?”他似乎有意考我。
“齐针、套针、施针、乱针、接针、滚针、切针、平金、盘金……一般的针法我都会,我还会双面绣。”
“喔,果然厉害,你从哪里学的?”
“跟家里人学的。”
“你母亲?”
“不是,我外婆。”
“她不是北方人吧。”
“嗯,是南方人。”
“那你是北方人吗?”
“我,算是吧。”
“怎么叫算是?”
“这个,这个与工作有关吗?”
“没有。好吧,咱们谈工作吧。我们公司的服装主要是出口,苏绣在国外很有名,我看过你的设计了,你的作品中有我需要的东方元素,而且比较有个性,你什么时候可以来上班?”
听他的语气,他似乎真的需要我这样的设计师,也似乎并不知道我是个在逃的人,那他刚才为什么用那种神情盯着我,我不得其解。
“有什么困难吗?”他打断了我的思绪。
“随时都可以。”我给了他我自己还没确定的答案。
“那你明天来报到吧。”
“真的吗,您录取我?”
“是的。”
“谢谢您。”
“具体的事情我的助理AMY会详细跟你说的,不过我希望你以后在公司做事时不要像今天这样没有自信。”
“我以后一定努力。”
他按了下电话,先前那个面试我的白领丽人进来了,精致的脸上露着恰到好处的笑容。
AMY说了我的待遇,除了待遇她还说了公司对员工的诸多规定,从着装到言行一条一条上纲上线的。看来,我先前的担忧是多余的了,否则他没必要让这个白领丽人跟我详细谈这些东西。但是,他为什么见到我时会失态,我既无闭月羞花之容,也无倾国倾城之貌,而他想必也是久经沙场阅人无数的人,为何会在我这样一个小女子面前失态呢。
AMY还向我介绍了公司的情况,总经理即刚才那个面试我的男人是香港人,难怪一口广东话。她说我可以叫他DAVY,并问我的英文名是什么,说大家在公司都习惯叫英文名。
JUDY,我随便说了个英文名。因为喜欢《似是故人来》里的朱迪·福斯特,于是把她的名字借来了。事实上我没有英文名,只有两个中文名,一个真的,秦雯,一个假的,秦非。
工作有了着落,意味以后的生活有了着落。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但愿我能就此风平浪静地隐姓埋名地生活下去,直到年老病死。
出了写字楼,我长长舒了口气。我揣着地图,随意在马路上走着,阳光明媚,照在身上暖暖的。见到一处街心公园,公园里开满了樱花,如云似锦,一团团,一簇簇,层层叠叠,开得轰轰烈烈。我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了下来,看着满树繁花,想起玉渊潭的樱花,每年四月左右,那里的樱花也是开得如云似锦,开得轰轰烈烈,像热恋中的爱情,我曾经和某个男人去那里赏过花。
散步的老人,牵手的情侣,推着婴儿车的妇女,悠闲地在我面前走过,或看烂漫的樱花,或看碧蓝的天空,或看情人的脸,没人看我。我躲在树下,有花瓣在我眼前飘落,落在地上,落在行人的足下。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烂漫樱花(3)
我的心突然一阵隐隐作痛,那些看起来幸福甜蜜的时光,不过如这些绯红的樱花,开到极致匆匆谢了,或随风吹落,或随水流走。
如果过去所有的一切都能随流水流走,倒也好,只怕流不尽,还残留一些在心底纠缠。
想起过去,我在温暖的阳光下,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颤。
断肠花(1)
第一天上班,我在网上把近几日北京的新闻仔仔细细搜索了一遍,没看到相关新闻,我松了口气。
在公司里大家都叫我JUDY,没有人叫我“秦非”。同时,其他同事也没一个叫中文名的,都是英文名,什么AMY、MAG、DAVY、SAM……只有一个搞后勤的有中文名,大家叫她周姐,但是只知其姓,不知其名。
这真是一个好地方,没人打听你姓甚名谁,更别说关心你的祖宗十八代是干什么的了,除了想知道你是哪里人,然后好把你归为城里人或乡下人,江南人或江北人。
我被归入乡下人,因为我来自上海以外的地方。在公司包括我在内有五个乡下人,其他的不是城里人就是江南人(宁波绍兴一带的有钱人)。
关于这些“人”的划分,我是从另一个“乡下人”口里得知的,她是个安徽女孩,小巧玲珑,有一张苍白的脸和两道淡淡如烟的眉,在公司里大家叫她MAG。她和我一样,是个设计师,我觉得她设计的服装有一种内敛的疯狂和深沉的忧郁。
尽管成了“乡下人”,但我并没有多大气愤,我从小就习惯了忍受。更何况我对这些所谓的城里人乡下人没什么概念,我在北京的时候尽管我的户口本给我打上了北京人的标识,可我从不觉得自己是北京人,去北京之前我把自己当成宓水河人,可宓水河不要我了,我成了一个没有根的人,所以我对这些“人”的划分没什么感觉。
这些曲曲折折迂回在心底的结,我没法说,也不想说,所以就甘愿别人在我身上打上“乡下人”的烙印。而且,我只要能安宁地生活下去即可,管他是什么人。
我不爱多说话,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工作上的事情倒不是很多,只是我除了工作没什么可做的。我也不想和同事聊天,说什么呢,穿什么牌子的衣服,用什么牌子的化妆品,看谁的小说……这些我都不想说,也不知从何说起。我的衣服要么是从路边小店淘的,要么是买一块布自己设计缝制的,偶尔在商场买过几件衣服,也算不上什么名牌,我的化妆品也不是从巴黎或伦敦来的。而城里人江南人开口就是KENZO、LV、CD,还有好多我没听说过的牌子;我的确是个乡下人,索性闭上嘴,什么也不说,免得被人耻笑。
公司提供免费的咖啡,于是城里人和江南人经常一边敲键盘,一边优雅地喝着咖啡。我不怎么喝咖啡,因为不喜欢,我喜欢喝茶,我喜欢那种清新自然的清香和淡淡甘甜的味道。公司不提供茶,除了咖啡就是矿泉水,所以我喝矿泉水。AMY每次见我喝矿泉水就微笑着问我好不好喝,我气得心里骂她假洋鬼子,嘴上却说“我习惯喝矿泉水”,她于是笑笑不言语了,眼睛里却内容丰富,好像我是个怪物。
我不和同事多说话,但不表示我冷漠,我给他们恰到好处的微笑,他们也回以我不浓不淡的微笑。没有多余的热情,都是恰到好处,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似乎都计算得清清楚楚,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
在这方面,我比MAG要好,她总是一副愤世嫉俗的样子,也不爱与人说话,弄得别人都不爱答理她。于是她除了工作,剩余的时间就泡在网上了。
设计总监叫SAM,是城里人,长得不算帅,但不难看,算是个比较有气质的男人,他的眼睛里有一丝淡淡的孤独和忧郁,同事说他这是艺术家的忧郁。听起来似乎有道理,好像杰出的艺术家都忧郁,比如凡·高,比如毕加索。SAM个子高高的,瘦瘦的,总是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一丝不苟。他喜欢穿白衬衣,衣领也总是很干净,他还喜欢打领带,而且每天换不同的领带,不同的面料,不同的颜色,不同的图案。他对生活的细节似乎十分挑剔。
MAG说她数过,SAM有四十根领带。我没法理解,一个男人要那么多领带干什么。
我每天的工作是坐在电脑前画效果图,或在成衣室里用剪刀剪那些花花绿绿的布和踩缝纫机。我选用的布料大多是丝绸,我喜欢丝绸飘浮的轻盈感。我用色偏重鲜红翠绿,极尽艳丽,还绣上了大朵鲜艳的牡丹、芙蓉之类的花朵,我喜欢这种盛开到极致的惊艳。如果能开就赶紧开吧,别在含苞时来不及盛开就死去。
SAM很欣赏我的作品,说它们是“另类的古典”和“内敛的激情”。 断肠花(2)
我的光芒罩住了另外两个设计师,包括MAG,原本沉默的她变得更沉默,原本苍白的脸变得更苍白,她似乎对我有些怨恨了。其实,我并不想要耀眼的光芒,我只想要风平浪静地生活下去。
公司在闸北有制衣厂房,SAM带我去过一次,我第一次看到制衣女工们工作的情景。她们一个个面无表情,伏着身子,机械地踩着缝纫机。看着她们我有些心酸,因为我母亲以前也
是一家制衣厂的女工,但我没见过她工作的情景,我到北京时她已经坐进一家服装公司管理阶层的办公室,过着体面的生活。
我想她以前一定也和这些女工一样机械地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第一次对她有了一丝说不出的情感,毕竟她生了我,毕竟情浓于血。
当晚我在旅馆里拨打了母亲的手机,电话那边传来她那种恒久不变的不急不慢的语调,她永远是那样的优雅,宠辱不惊,处世不乱。
“还好吗?”她的开场白。
根据她不变的语调和开场白,我判断那件事还没有怀疑到我身上来。
“还好。”我说。
“喔。”她的语气很淡。
“没事吧,家里?”我想探听一点风声。
“没事。”她给了我最好答复。
“我在上海,我在这边找了份工作。”
“喔,自己多注意点。”
“嗯。你还好吧?”
“还好。”
“我今天在公司的制衣厂看到了女工制衣的情景,你以前在制衣厂很辛苦吧?”
“还行。”
热情热心换来冷言冷语,我有些沮丧,于是说道:“我挂了。”
“好。”
我刚准备按电话,转念想到那件事,于是说道:“如果有人找我,不管是谁,你都不要告诉他们我的电话,也不要说我在上海,好吗?”
“嗯。”
“千万千万。”
“好的。”
我和母亲的电话通常都这样,一点都不像母女,倒像两个陌生人,好在我已经习惯了。
挂断电话,一切都陷入沉寂之中,我有点后悔不该给母亲打这个电话,同时我也有些疑惑,难道那件事还没有怀疑到我头上来,我想打那个熟悉的电话号码,最终我还是忍住了,我不想引火烧身。
找到工作后我在网上找了处房子,在绍兴路。这条路还有个洋名,“爱麦虞限路”,就像公司的职员,除了中文名,还有英文名。这条路很安静,有许多书店和画廊,还有许多老建筑,漆黑的大门,厚重得像一段凝固的历史。
房子是一幢老式建筑,楼道狭窄,幽幽暗暗,木质楼梯,被岁月磨掉了最初的颜色,走在上面发出沉重的咯吱咯吱的响声,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陈旧的气息。
房间很小,三十来平方米,木地板褪了色,家具简陋,老式衣柜,镜面模糊,雕花铁床,锈迹斑驳。卫生间白色的瓷砖已经发黄,水管生了锈。尽管这样,租金还是十分昂贵。不过我喜欢这里的僻静,所以不用房东太太多费口舌夸房子如何如何好,我就把一个季度的房租预付给了她。
我素来爱整洁,花了一天的时间把屋子擦了又抹,抹了又擦,还用消毒水消了毒,总算把屋子弄得窗明几净了。然后,我又买了床被之类的生活必需品,还在路边买了盆海棠花,使屋子增添了一丝生气。我喜欢生,不喜欢死,生多好,可以看到阳光,看到雨露,看到盛开的花朵。
买下海棠花并不是因为特别喜欢它,主要是因为当时被它的红打动了。它的红,是一种触目惊心的红,摄人心魄,像胭脂,像离人哭红了的眼睛。
只是这海棠花的别名不好,叫断肠花。相传古时有一位妇人,怀念自己的心上人,但老是见不到他的面。她很伤心,经常在北墙下哭泣,眼泪滴入墙下土中。后来洒泪处长出了一棵草,花非常妩媚动人,花色极像妇人的脸,后来人们把这花叫做“断肠花”。
又是一个命运凄惨的女子,和晴雯一样。一个是空牵挂别人,一个是别人空牵挂她,不管谁牵挂了谁,总之最后都是一场空。
房子因年代久远,隔音效果不好,隔壁房间有人喜欢听越剧,时常有越剧传到我的房间,一声声,一阵阵,或委婉细腻,或轻柔缠绵,或哀婉动人,或温情脉脉。那人听的大多是《红楼梦》。 断肠花(3)
问紫鹃,妹妹的诗稿今何在?
如翩翩蝴蝶火中化。
问紫鹃,妹妹的瑶琴今何在?
琴弦已断你休提它。
是啊,旧欢如梦,琴已断,人已散,还提它干什么呢。
然而,我常在夜里做那个噩梦:我张着满是鲜血的手在黑夜里狂奔,血如潮水向我漫过来……
然后我从梦里惊醒,然后睁着眼睛到天明,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摆脱那个噩梦的纠缠。
顺风车(1)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时间一眨眼间过去了很多,日子风平浪静,波澜不兴,我的心渐渐平静了下来。
我每天上班得步行几分钟到瑞金路上去坐公交车,有天早晨,我如往常一样,正低着头走在梧桐树下,梧桐树已是满树新叶,绿意盎然。
“JUDY!”有人叫我的英文名。
我回头一看,没看到什么人,倒是看到SAM的那辆银灰色的蒙迪欧,我有些意外。SAM坐在驾驶座上,给我做了个上车的手势。我上了车,车里很干净,有一股淡淡的青草味,很好闻,CD里传出一些轻柔的音乐,很好听。
“你也住绍兴路吗?”SAM问我。
“嗯。”
“真巧,我也住这里,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过。”
“以前你没问过我啊。”
“也是,早知道你住绍兴路,我可以天天捎你去公司呢。”
“你的意思是说我可以坐你的顺风车?”
“当然啦,只要你愿意。”
“天上掉馅饼的事,怎么不愿意?”
“你们北方人真没出息,就爱吃馅饼。”
他揶揄我,我笑了笑,没说话。SAM见我不说话,以为我不高兴了,于是又解释道:“不过说真的,吃馅饼还挺省事的。”
“我不喜欢吃馅饼。”
“为什么,北方人不是挺爱吃那玩意儿的吗?”
“没什么特殊的原因,就是不喜欢吃而已。”
“你喜欢吃什么?”
“没有什么特别喜欢吃的。”
“海纳百川。”
“我可没有海量。”
他笑了笑,目视前方,认真开车。上海和北京一样堵车堵得厉害,可能不堵车的城市算不上国际大都市吧,纽约堵车,巴黎堵车,汉城堵车,所以它们都是国际大都市。我坐在副驾驶座上,一边看着窗外慢慢蠕动的车流,一边听着CD里放出来的音乐,单纯的音符轻轻跳动,像个一尘不染的精灵在飘着晨雾的森林中跳舞,如梦似幻。
“这音乐叫什么名字,真好听。”我问。
“《Dreamcatcher》,没听过吗,班德瑞的。”SAM扭过头来看了看我,像看一个外星人,也许这是首很有名的曲子。
“没有。”我迎着他的目光。
他轻轻一笑,说:“你真直爽,换了别的女孩子,是不会这么回答的。”
“该怎么回答?”
“会说好像听过,只是一时记不起来了。”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没必要伪装吧。”
“欣赏你的个性。喜欢这首音乐吗?送给你。”
“谢谢,不过我拿了也没用,我没有CD,没法听。”
“那你以后天天早上坐我的车听好了。”
“你真让我坐顺风车?”
“当然,反正我一个人开到公司也要烧那么多油。”
听说上海人有“门槛精”的称号,我听他语气,心想他是不是想让我掏一部分汽油费,于是说道:“那我出些汽油费吧。”
“想和我AA制?”
“大家不都这样吗?”
“别把我看得那么小气,你是不是对上海男人有偏见?”
“没有。”
“北方人都说上海男人小气。”
“我没这样认为。”
“那我替上海男同胞谢谢你。”
我笑了笑。一路上东扯扯,西扯扯,天南地北,说了些不着边际的话,就到了公司。
我和SAM从地下停车场坐电梯上楼,电梯在一层停了,涌进来许多上班的人,包括MAG,她看到我和SAM一同从底下上来,似乎有些惊讶,对SAM笑着问了声好。MAG在公司只对SAM主动打招呼,对其他人都爱理不理。别人也不理会,SAM是MAG的上司,巴结上司是可以理解的。SAM对她点头笑了笑,算是打招呼。
中午在餐厅吃饭时,MAG坐到我身边,问我:“JUDY,你今天早晨怎么和SAM一起来上班?”她的表情有点怪怪的。
我说:“在路上碰到了,搭了趟顺风车。”
她脸上的表情缓和下来了,又问道:“你也住绍兴路?”
“嗯。”
“和SAM很近?”
“我不知道他家在哪里。” 顺风车(2)
“喔。”
MAG坐我前面,下午我听到她在打电话,好像是在打听绍兴路的房子。她可能也想搭SAM的顺风车,哪个OL愿意穿一身精致的衣服挤公交车。AMY就自己开车,樱花还没谢,就换上了短袖针织纱,露出两截莲藕般的双臂。我这种天天迎着清晨的微寒去挤公交车的女孩子,绝不敢如此装扮,我可不想美丽“冻”人。
最后,MAG好像没有租到绍兴路上的房子,嫌租金太贵了。她和我一样,也是公司的设计师,月薪应该和我差不多,其实,如果花销不是很大,完全承受得起那里的房租。
下了班,我像往常一样没有急着回家。几个“乡下人”都在公司耗着,可能也和我一样,与其回去一个人冷冷清清的,不如在公司上网打发时间。
我喜欢在一些BBS上看服装插画、摄影图片,有时也看文章,偶尔写一些文字贴上去。
我上了一个名叫“情缘似水”的BBS,几组精美绝伦的风景图片吸引了我的眼球。一组是西双版纳,一组是西藏,一组是天山,一组是九寨沟,另外还有几组是花草植物的特写。每张图片的下面都附上了一段文字,文字很细腻,很干净,像《Dreamcatcher》,像一双纤柔的手,轻轻抚弄读文章的人内心深处的某一根弦。
贴这些图片的ID叫“在路上”,他的个人图像是一个步行者的背影,在他的前方是一条看不到尽头的路。
他的图片激起我写文字的欲望,于是我也注册了一个ID,“三醉芙蓉”。我在BBS上写下了一幅内心深处的图片,朝白暮红的木芙蓉和静静流淌的宓水河。
用文字描绘完木芙蓉和宓水河,我又看了会儿“在路上”的帖子,那些图片实在太美了,美得令人窒息,而那些文字又令人产生无限遐想。
“还不走吗,JUDY?”SAM的声音打断了我的遐想。
我如梦方醒,一看显示器右下角的时间都八点半了,于是说道:“这就走。”
“还坐我的顺风车吗?”他一脸笑容。
“你没有约会吗?”据我的观察,办公室里的城里人和江南人几乎每晚都有约会,不知他们哪来的那么多约会。我来上海一个多月了,一次约会都没有,当然,我也不奢望有什么约会,我只想平平安安地活下去。
“走不走?”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走。”我起身,收拾东西。
“我去取车,你在停车场的出口等我。”
“没问题。”
SAM先走了,我关上电脑,收拾完东西准备走。这时MAG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她每天也走得比较晚,估计和我一样,也是一个人在这个拥挤的城市冷冷清清地生活着。SAM和我说的话她一句不漏的都能听到,如果她想听的话。
“你下班还有顺风车坐啊?”她说这话时眼睛直直地盯着我,她的眼睛里有些令人难以捉摸的东西。
“我也没想到,今天运气比较好。”我说。
“你运气是够好的。”她笑着说,笑得很复杂。
“走吗?”我也笑了笑。
“等一会儿。”她的眼光仍然停在我脸上,我有些受不了。
我从MAG的目光中走出了办公室。
我上了SAM的车,CD里正放着那首《Dreamcatcher》,单纯的音符,一尘不染的精灵。我对SAM笑了笑,说了声谢谢。
“谢我什么?”SAM一边转着方向盘,一边问我。
“谢谢你让我坐顺风车,谢谢你让我听这么好听的音乐。”
“如果请你吃晚饭,你也会谢我吗?”
我有些意外,说:“你刚才怎么没说?”
“现在说不算晚吧。”SAM微笑着把车开到了马路上,却不是回绍兴路的方向。
“你真想请我吃饭?”
“当然,本来想请你吃馅饼的,可你又不爱吃,西餐吃得习惯吗?”
“还行,不过如果你喜欢吃馅饼,我愿意陪你吃。”
“我可不吃,没品位。”
“你为什么突然想请我吃饭?”我平时和他除了工作没有其他交往,关系一般,纯粹是同事。
“没什么原因,就是想找个人一起吃饭而已。”
我本来想问他难道没有女朋友吗,转念一想又懒得问了,干嘛要打听人家的隐私。 顺风车(3)
SAM带我去了一家位于南京路上的西餐厅,餐厅的环境很好,有悠扬的音乐,有盛开的百合,有飘逸的香水,有金发碧眼的洋人,有笑容可掬的服务生。
SAM把精美的Menu递给我,我一看,里面全是英文,每一道食物的价格都上了三位数,我有点心虚。宁愿他请我吃馅饼,多省事,一张馅饼,既有了主食又有了菜,还便宜。
SAM见我犹豫了半天也没点一道食物,于是看了眼服务生,对我微笑着说别担心价钱。我怕他面子上过不去,只好点了几道数字最小的食物。等我点完了,SAM连Menu都没看,就报出了几个名字,看来他是这里的常客。
服务生脸上一直挂着职业笑,他内心真实的想法被这笑容藏得严严实实,我想他一定在心底暗笑我是个乡下人。我突然感到压抑,觉得无所适从,而我的这一切又被对面的SAM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我有一种被人扒光了衣服一丝不挂的感觉,有些后悔和他来吃饭,我宁愿回家就着隔壁软绵绵的越剧吃方便面,尽管口感不怎么样,但没有压力。
还好,我在北京时去过几次西餐厅,知道该用哪只手拿刀、哪只手拿叉子,否则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乡下人了。
好不容易,一顿让我无所适从的西餐吃完了。SAM用信用卡结账,在账单上签字时他的动作非常娴熟,他似乎经常在餐厅签字。
离开西餐厅,SAM说去酒吧,我没同意。我不想让他继续看我的无所适从,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不会喝酒,学过但没学会,也许今生与酒无缘,每次去酒吧都只能坐一旁,看一些或性感或妩媚的女子端着酒杯,或举杯豪饮或低眉浅酌,喝得风情万种。
“夜才开始,这么早回去干什么呢?”SAM的语气有些扫兴。
“我不会喝酒。”
“不会吧?”
“真的。”
“你真可爱!”SAM哈哈笑着,“那去喝咖啡怎么样?有家店的Macchiato非常不错,既有Cappuccino细腻滑爽的牛奶泡沫,又有Espresso浓烈的咖啡苦香。”
“我不太喜欢喝咖啡。”
“那喜欢喝什么?”
“茶。”
“那我们就去喝茶吧,我知道一家台湾茶楼的功夫茶非常不错。”
“今天不想喝了,我想回去休息。”
“你在家的时候你爸妈是不是对你管教很严厉?”
“没有。”
“那你是天生的乖乖女?”
“不是。”
“那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
“你挺特别。”
“一般吧。”
“好吧,那咱们回家吧。”
SAM于是送我回家,他把我送到了楼下。我准备下车时,他微笑着说道:“不请我上去喝杯茶吗?”
“不好意思,家里很乱。”
“那好吧。明天早晨八点半我在路边等你。”
“你真让我坐顺风车?”
“当然。”
“那多谢了!”
“不客气,明天见!”
“明天见!”
“做个好梦喔。”
“好的。”
我的确也想做个好梦,或者什么梦都不做也行,只要不做那个噩梦。 木芙蓉(1)
从此以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SAM几乎每天早晨八点半都准时把车停在了路边。我不用挤公交车,而且还可以听到好听的音乐,生活似乎有些明媚了。
SAM很健谈,每天在去公司的路上都和我天南地北地闲谈一通。他和我谈《洛丽塔》,谈米兰·昆德拉,谈凡·高,谈毕加索,谈巴赫……
虽然我不知道《Dreamcatcher》,但不意味我不知道其他,我知道纳博科夫在《洛丽塔》中说过“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我知道米兰·昆德拉说过“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我知道凡·高不仅画过《向日葵》,还画过《夜间咖啡馆》;我知道毕加索画中的女人都是支离破碎的;我知道巴赫是“西方音乐之父”……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我能接得上SAM的话题,因此我们聊得很投机,每天上班半个小时的路程显得很短,不一会儿就到公司了。
总经理DAVY对苏绣情有独钟,而我精通苏绣绣法。我外婆和母亲当年都是刺绣高手,可能遗传了她们的基因,我在这方面有几分天分,而且从小和外婆学刺绣,十五六岁就学会了双面绣,一块布正反两面,一样的图案,什么凤凰牡丹、鸳鸯蝴蝶、小桥流水,绣得没有任何线头和瑕疵,栩栩如生。
刺双面绣的时候必须气定神闲,心无杂念。也许是因为多年刺这种绣的缘故,我学会了控制情绪,学会了保持冷静,学会了如何从容应对生活中的种种变故,这是外婆送给我的一笔宝贵的财富。
一方面为了向DAVY展示我的绣工,一方面为了保持内心的平静,我买了一套刺绣的工具,经常在隔壁的越剧声中刺绣,我绣的是宓水河的木芙蓉。
花了大半个月时间,双面绣绣成了。DAVY看后非常喜欢,原本他对我设计的服装比较欣赏,见我还有此等绣工,十分赏识我,也没有再提醒我要自信了,他不知道我当时的不自信是缘于对他的疑虑。因此我奠定了在公司的地位,前途一片光明。
尽管工作顺心,但我没有朋友,难免孤独寂寞,而且内心深处的恐惧像个挥之不去的影子,如影随形地伴着我。我想找点寄托,于是除了刺绣,在网上看图片便成了我驱赶孤独寂寞和恐惧的最好办法。
自从在那个名叫“情缘似水”的BBS上看了“在路上”的图片以后,我常来这个BBS了,而且每次来都先看“在路上”的帖子。我发现他不仅贴图片还写了很多东西,关于生命,关于爱情,关于时间,关于生与死,他是个很有思想的人。而且喜欢他的图片和文字的人很多,他的每一个帖子都有很多评论。
一天下班后,我又上了“情缘似水”,发现以前写的那篇关于木芙蓉的帖子被“在路上”回复了。他的回复是崔橹《山路木芙蓉》中的一句诗:枉教绝世深红色,只向深山僻处开。
我于是向他回复了这首诗的后一句:万里王孙应有恨,三年贾傅惜无才。
不多久,他回复道:缘花更叹人间事,半日江边怅望回。
我一看,他的个人图像是亮的,显示他在线,原来他此时也在BBS上,我心中一颤。但是崔橹的诗用完了,我不知如何回复,我不擅长和陌生人聊天。
不一会儿,他用信使给我发来消息:小池南畔木芙蓉,雨后霜前着意红。
我于是接上后一句:犹胜无言归桃李,一生开落任春风。
他回复:水边无数木芙蓉,露滴胭脂色未浓。
我回复:正似美人初醉后,强抬青镜照妆慵。
哈哈,不愧是“三醉芙蓉”,能接上这些诗。你很喜欢木芙蓉吧?
是的。
为什么喜欢?
《广群芳谱》中说它清姿雅质,独殿众芳。秋江寂寞,不怨东风,可称俟命之君子矣。
芙蓉生在秋江上,不向东风怨未开。
你也喜欢木芙蓉?
是的。
为什么?
我老家有很多木芙蓉。
你老家哪里?
蓉城。
芙蓉盛开的地方。
是的,了解它吗?
知道一些典故。
喔,说来听听?
后蜀主孟昶在宫苑城头遍植木芙蓉,花开时如霞似锦;女校书薛涛用浣花溪的水、木芙蓉的皮、芙蓉花的汁,制成了色彩绚丽又精致的“薛涛笺”,写下“不结同心人,空结同心草”的诗句。 木芙蓉(2)
看来你还真知道一些,你也是蓉城人吗?
不是。
是南方人吗?
算是吧。
为什么“算是”?
我在北方出生,在南方长大,后来又去了北方。
曲折迂回,你又回南方了吧?
是的,你怎么知道的?
你说“去”了北方。
你很聪明。
一般般,不算很聪明,你在哪里?
上海。
是吗,很巧,我也在上海。
的确很巧。
不早一步,不晚一步,偏偏我在这里,你也在这里,偏偏我们就这么遇上了。
你喜欢张爱玲的文字?
不喜欢,太苍凉了,看多了让人窒息。
那你怎么背得她的文字?
刚好看到这句话,觉得很合时宜。
你在看东西?
是的,在看别人写的文章。你的那篇《三醉芙蓉》写得不错,文字很美,清姿雅质,像木芙蓉。
比你的差远了,你听过《Dreamcatcher》吗?你的文字像那首曲子,很干净。
听过,班德瑞的。你看过我的东西?
是的,图片精美绝伦,文字清秀隽美。
谥美之词。
肺腑之言。
呵呵,互相吹捧了,你是在家里吗?
不是,在公司。
怎么还不下班?女孩子太晚了在外面不安全,时间不早了,赶紧回去吧,我希望下次还能再见到你。再见!
他在赶我走。我于是也敲了两个字:再见。
关掉电脑,我感到一阵很久以来都没有过的轻松,脑海浮现出一片如霞似锦的木芙蓉。
刚走出写字楼,SAM的蒙迪欧迎面开来。 心之彼方(1)
SAM做了个上车的手势,给我打开了车门。
我对他这个时候来公司却又不进去有些意外,问道:“你不是来公司办事的?”“不是,刚好路过这里,看办公室里亮着灯,估计你还没走,正准备打电话给你,可巧你就下来了。你还没吃饭吧?” “还没有。”
“是不是准备回家煮方便面?”
“有这个打算。”
“老吃方便面不好,一点营养都没有,我请你吃好吃的怎么样?”
听他这样一说,我有些感动,现在很少有人这样关心我了。
SAM带我去了阿香蒂,一家令人感觉坐在教堂里用餐的法国餐厅。餐厅里人不多,环境很好,SAM永远都这样在意氛围。其实我对西餐并没多大兴趣,可SAM喜欢。SAM吃过饭了,于是坐在对面看着我吃。我有些不自在,胡乱吃了点东西,究竟是什么味道没一点感觉。SAM问道:“是不是讨厌我看着你吃东西。”
我说:“没有,不过有些不自在。”
SAM笑了笑,说:“你有时候太敏感了,其实没必要弄得这么紧张。”
“我没有紧张,是你看着我吃,我才不自在的。”
“对不起,下次我不看你吃了,我背对着你怎么样?”SAM笑了笑,叫来服务生埋了单。刚走出餐厅,不知从哪里冲出来一个男子,撞得我一个猛烈的踉跄,幸亏SAM眼疾手快,赶紧扶住了我,不然我一定摔倒了。那男子根本不理会撞了人,不要命似的向前狂跑。这时几个警察追上来了,一边追一边喊,“站住,站住,再不站住就开枪了!”有个警察举起了手枪。原来是警察在抓捕一个逃犯,我心里一惊,身子不自觉地打了个哆嗦,脑子里有些恍惚,我担心有一天……“JUDY,你没事吧?”SAM唤醒了我。 “喔,没,没事。”我回过神来,心狂乱不已。
“走吧。”SAM说道。
“嗯。”
我刚一抬脚,脚踝一阵剧烈的疼痛,痛得我忍不住“哎哟”一声。
“怎么啦?”SAM诧异地看着我。
“我可能崴脚了。” “Oh,My God!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
“我也没想到啊。”
“是不是很疼?”
“有点。”
“我带你去医院吧。”
“不用了,只是崴了一下。”
“不行,还是去医院吧。”
“真的不用了,去医院还得看这看那的,还要照片子,一堆事,挺麻烦的。”“那先上车再说吧。”SAM扶着我上了车。“你家里有红花油吗?”SAM问道。
我回答道:“没有。”
“你怎么不备些常用的药呢,这样吧,去我家吧,我家里有,顺便我帮你揉一揉,如果伤淤积了好起来会很慢的。”“不用了,我回去用热毛巾敷下就行了。”这么晚了,我不想去一个男人的家里。“你真够土的,用热毛巾敷管什么用。是不是怕我吃了你啊,放心,我不是那种乘人之危的小人。”SAM看穿了我的心思。既然SAM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我只好依他。于是他把车开到了绍兴路,路过了我住的地方,停在了一个绿树掩映的院子里。SAM扶着我进了一座灰墙红瓦的小楼,虽然是老房子,但房间里装饰得很精致。厚厚的羊毛地毯,古朴的雕花铁窗,漂亮的彩绘玻璃,晶莹的水晶吊灯,怀旧的西洋油画,厚重的落地窗帘,屋子里充满了浓郁的欧洲气息。
“房子真漂亮!”我发自内心地夸奖道。
“我自己设计的。”SAM一脸的骄傲。
“是吗,你太厉害了,不仅会设计服装还会设计装饰。”
“艺术是相通的。”
“伟大的艺术家。”
“伟大称不上,不过还有点艺术细胞。”
我看了看四周,没看到屋子里有女人和他人生活的痕迹,于是问道:“你一个人住吗?”“是啊,我父母有自己的房子。”SAM把我放到沙发上,找来红花油,然后蹲在地上要帮我脱鞋,我忙说道:“我自己来。”“你坐着别动,一切都交给我,待会给你揉的时候可能会很疼,你忍一忍。”“你好像很有经验。”
“我崴过脚,知道是什么滋味。”SAM帮我把鞋和丝袜脱了。
“My God!”他发出一声惊叹。 心之彼方(2)
“怎么了?”我有些诧异。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脚。”SAM看着我说道。
我脸一红,看了看那只露在SAM面前的脚,他不说也罢,一说我有些难为情了,低声问道:“你见过很多女孩子的脚?”“不是很多,但不少。”
“是不是和你吃饭的女孩子都不幸崴过脚,所以你特地在家里准备了红花油?”“你想象力真丰富,哪有这样的事。”SAM把我另一只脚上的鞋和丝袜也脱了,让我躺在沙发上,他在我脚踝上抹了些红花油,然后双手抓住我的脚,说道:“我揉了,你忍一忍啊。”说完手指在我脚上按摩起来,疼得我龇牙咧嘴,眼泪都快出来了。
“很疼吧。”
“是有点疼,你能不能,轻一点儿。”
“我已经很轻了。忍一忍,揉开了就不怎么疼了。”
我只得咬着牙,忍着痛,忍得眼泪哗哗,SAM给我抽了好几次纸巾。SAM按摩了一阵,又用热毛巾敷着按摩,我只觉脚踝湿湿暖暖的,没那么疼了。 “感觉好点了吗?”SAM眼中满是关切。
“好多了,谢谢你。”
“别客气,想喝点什么吗?”
“白开水就行。”
“我这里没有白开水。”
“那你平时喝什么?”
“咖啡。”
“我不爱喝。”
“给你煮点红茶怎么样,正宗的伊拉克红茶,口感很不错。”
“太麻烦了,算了吧。”
“不麻烦,生活得讲究质量,要懂得享受生活。”
SAM进了厨房。不一会儿,红茶煮好了,满屋的芳香馥郁。SAM又放了点音乐,是慵懒舒适的音乐。 “好听吗?”SAM问。“好听。”
“《A Piece Of My Heart》,中文名叫《心之彼方》,爵士情人乐团的。”他以为我对所有的外国音乐都一无所知,所以特地向我作介绍。我喜欢这首音乐的译名,“心之彼方”,似乎是一个很遥远的地方,又像一些看似离你很近却抓不住的幸福,可望而不可及。“多谢指教。听说,听爵士乐是某种身份的标志。” “你觉得呢?”SAM把玩着手上精致的陶瓷茶杯。“在你面前我是个乐盲,没有发言权。”
“乐盲还不至于吧,你以前听得比较多的是什么音乐?”
“古筝。”
“不太适合这个城市,酒吧里爵士乐比较受欢迎。”
“我是个乡下人,很土。”
“我可没这么认为。”
“那你觉得我是什么人?”
“和我不同性别的人。”SAM狡猾地笑了笑,避开了我的问题。
歇了会儿,SAM又帮我按摩脚,他的动作很轻。我心里充满了感激,第一次认真看着眼前这个男人,浓密的头发,笔挺的鼻梁,白净修长的手指,好闻的气味,温暖的气息,给人的感觉像一个兄长,像一个父亲。我有一种想拥抱他的欲望,像拥抱一个“父亲”。想到父亲,我心里一酸。我有父亲,可他给我的感觉像一个陌生人,陌生得令我害怕,我的印象中他从来没有抱过我,连正眼都没有瞧过我。得不到父亲的拥抱而难过心痛的感觉仍然清晰如昨,一阵一阵地在心底翻涌。我看着SAM白净修长的手指在我的脚踝上轻轻按摩,忍住心底的欲望,忍住心底的酸痛,任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过来,又转过去,始终没让它滴下来。
“是不是很疼?”SAM抬起头,看到我满眼泪水,吃了一惊,以为我疼得不行了,赶紧从纸巾盒里抽出一张纸递给我。我擦了擦眼睛,勉强露出笑容,说道:“的确有点疼。”
“我说去医院你又不肯,怕麻烦,自己受罪。”
“没事了,现在好多了。”
“好多了干吗这么痛苦的样子。”
我笑了笑,没说话,他哪里知道我心底的痛远远超过这脚踝上的痛。
时钟指向十二点的时候我提出要回家,SAM本来想让我留在他家睡,可我不同意,他怕我多心,只好送我回家,顺便给我带上了那瓶红花油。他第一次来我住的房子,他把我扶到床上后,从门口到窗边走了两个来回,问道:“房子这么小,你住得习惯吗?”“还行。”“这么吵也住得习惯?”
隔壁房间的越剧透过墙壁传了过来,我听习惯了,倒不觉得吵,反倒喜欢了。“还行吧。”我说。“还行是什么概念,生活得注重质量,要不要我帮你找个好一点的房子。”“不用了,我挺喜欢这里的。”“不会吧?” 心之彼方(3)
“是真的。而且我也喜欢听越剧,有人让我共享这么好的东西,有什么不好呢?”“现在还有几个年轻人听戏曲。”“总还是有一些爱听的吧,不然怎么能流传下来呢。”
SAM笑了笑,不说了。我知道他不是认同我的说法,而是不想和我辩论什么。“今天很辛苦你了,你早点回去休息吧。”“好的,明天你等我上来扶你下楼。”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下去,现在脚好多了。”
“还是让我来扶你吧,对于我来说不过是举足之劳。”
“好吧,辛苦你了。”
SAM走后,我躺在床上,回想起他给我按摩脚的情景,我的心如平静的湖面被一颗小石子打破了,荡起一阵阵涟漪,久久不能消失。那天晚上,我又梦见自己张着满是鲜血的手在黑夜里奔跑,血潮水般地向我漫过来。我惊醒了,浑身冷汗,呆坐良久。隔壁的越剧仍在低声浅唱:这诗帕原是他随身带,曾为我揩过多少旧泪痕。
谁知道诗帕未变人心变,可叹我真心人换得个假心人。
早知人情比纸薄,我懊悔留存诗帕到如今。
万般恩情从此绝,只落得一弯冷月照诗魂。
我睡意全无,从床上下来,走到窗边,抬头只见苍穹中悬挂着一轮冷冷清清的月亮,我不知道,照诗魂的那弯冷月可是这窗外的月亮? 幸福的下属(1)
第二天早晨,SAM敲响了我的门。
SAM 盯着我的脚,关切地问道:“脚怎么样了,还疼吗?”
我说:“好多了,不疼了,多亏了你,谢谢你!”
“如何谢我,以身相许?”他盯着我笑。
我脸一红。
“好啦,不要你以身相许,让我抱一下,怎么样?”
我有些犹豫。
“就一下,相信我,我不是小人。”
“好吧。”
SAM伸开双手,抱住了我。我闻到一股青草的味道和男性荷尔蒙的气味,很好闻,令人眩晕,我内心深处情不自禁地如泉水般涌出一股淡淡的喜悦。每天早晨起来有一个令你不觉得讨厌的男人拥抱你,真好!我闭上了眼睛。可是,SAM轻轻抱了我一下就放开了,他果真“就一下”。我心里竟然有些惆怅。我举步维艰,SAM于是成了我的拐杖。当SAM扶着我从公司电梯里出来时,遇见正在等电梯的MAG,她可能是去餐厅吃早餐,见我和SAM“亲热”的样子,有些惊讶,但没说什么,像往常一样对SAM笑着问了声好。她看我时,我看到了她眼中有一丝淡淡的难以掩饰的哀怨。她爱SAM?我心里一怔。
我行动不便,于是早餐和午餐都是SAM从餐厅给我带上来的,有同事笑SAM成了我的保姆,SAM说关心下属是应该的,于是同事说我是“幸福的下属”。
我的确是个“幸福的下属”,不仅SAM关心我,总经理DAVY也很关心我,他见我行动不便,于是让我回家养伤,给了我三天假,并让AMY开车送我回家。
我刚来公司时,AMY对我也像对其他“乡下人”一样,远不及对城里人和江南人友好,后来见DAVY和SAM经常在例会上称赞我的作品,于是对我的态度有别于其他“乡下人”了。不过她这种在职场上摸爬滚打了多年炼就了十八般武艺的“白骨精”,对人是真是假,我是看不太明白的。在车上,AMY对我说道:“JUDY,DAVY好像蛮欣赏你的喔。”
我说:“是吗,我不知道。”
AMY说:“当然啦,你这种情况并不在病假的范围里,这是DAVY破例让你休假的,其他员工可没有这种待遇,更别说让我亲自开车送你回家了。SUSAN上次也扭了脚,还一瘸一拐地来上班呢。”
我心里一愣,担心这样会引来其他同事的心理不平衡,说道:“这样啊,别人会对我有看法吧?”AMY笑道:“你说呢,当然会有看法啦,同样是员工,老板却厚此薄彼。”我说:“那我以后见了SUSAN岂不是很尴尬。”AMY淡淡地说:“有什么好尴尬的,如果太在乎别人的看法就没法在公司做下去了,老板欣赏你,你应该骄傲才是。没准DAVY想把你培养成SAM的接班人呢,不然他不会对你这么好的。”
我心里一怔,她这话什么意思,说道:“你在开玩笑吧,SAM干得好好的,DAVY干吗要把我培养成他的接班人。”“公司不是SAM的久留之地,他不久就要走了。”
我一惊,问道:“SAM为什么要走?”
“你还不知道吗?”AMY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
我说:“知道什么?”
AMY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又问道:“你真的不知道,难道SAM没跟你说过?”“说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算了,我还是不说了,以后你会知道的。”AMY一脸神秘兮兮的样子。
我心里有些纳闷,但又不好多问。
AMY又说道:“你和SAM关系不错吧?”
我说:“还行。”
“有没有那个意思?”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们只是同事。”
“我以为你们在谈恋爱呢,他好像在追你喔。”
“没有的事,是不是大家说什么了?”
“大家以为你俩在拍拖。不过,SAM好像还没有正式的女朋友,你要喜欢他,加把油,没准能抓住这个机会呢。可惜我是名花有主了,否则我不会给你这个好机会的,呵呵。”
AMY笑靥如花,她自称有个浪漫的法国情人,如果真那样,她未来的生活在法国。坐在带篱笆的院子里,端一杯刚煮好的咖啡,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看干净的天空飘过轻盈的白云……对于上海,她已不屑,再优秀的上海男人对于她来说,都不过是道略显灰色的风景。我说:“你瞎说什么呢,我和他不可能。” 幸福的下属(2)
“怎么不可能,你对自己没信心?”
“不是。”
“你虽说不是上海人,但脸蛋不错,哪个男人抵挡得住漂亮脸蛋的诱惑?”“我和他没感觉,纯粹是同事。”AMY嘴角浮出一丝淡淡的笑,说:“别伪装了。”
“我没有。”
“SAM条件那么好,不说是钻石王老五,也说得上水晶级的了,错过了这村就没那店啦。”我不想多说什么了,钻石级的也罢,水晶级的也罢,都与我无关,此时的我无心流连风月,能安安稳稳地活下去已是不易。不用上班,我在家里没事可做,除了看书就是刺绣,大多时间是在刺绣。我喜欢这种细致用心的手工活,喜欢看时间在一针一线中慢慢穿梭,喜欢把痛苦一针穿过去,把快乐一针穿过来,喜欢把心底的悲喜宣泄成一片鲜红翠绿。每到晚上,隔壁的越剧唱了起来,夜,于是没那么孤寂了。我有时猜想那位痴迷越剧的到底是个怎样的人,是男还是女,如果是男的,那他是个怎样的男子,是高还是矮,是胖还是瘦;如果是女的,那她又是个怎样的女子,是长发还是短发,长相漂亮还是一般,性情温柔还是天真活泼……
SAM来看过我三次,都是晚上,给我带来了面包和牛奶还有水果,还给我按摩了三次脚。作为回报,我让他抱了三次,他的拥抱每次仅仅是一下,从不超过一分钟。
他给我一种欲说还休,欲走还留的感觉,我从他眼中看到淡淡的忧郁,但我看不到他内心真实的想法。他解释说,拥抱和喝酒一样,浅酌才能品出其中蕴涵的韵味来。
我不会喝酒,因此我没法体会SAM所说的韵味。后来我竟然喜欢上了在他怀中停留的感觉,这是一种如轻风、似细雨的感觉,轻飘飘的,很舒服。但我不知道SAM抱我时有什么感觉,他不说,我便无从知晓。
我好几次想问SAM为什么公司不是他的久留之地,可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我不想探听他的隐私,尽管我非常好奇。我们在一起说过很多话,可很少涉及到个人的隐私,比如说家庭情况,各自的爱情,聊的全是一些不着边际的东西。另外我也担心问起他的隐私后他会问我的过去,而过去有很多东西我是想努力忘记的,所以最终我也没有问他什么。
SAM来看我时我常常在刺绣,他就站在窗边看着我飞针走线。他说他喜欢看我刺绣的样子,说这个时候的我非常非常地有女人味。“其实你不适合在上海这种太现代化的城市生活。”有一次SAM看我刺绣时这样说。“为什么?”“你身上有一股水的气质,让人觉得你更适合在一个宁静的小镇生活,最好那个镇上还有条河。”我心一颤,手一抖,针扎进了手指,有血涌出。但我没有感觉到痛,我只觉得心底有一根弦被他拨动了,我看了看手腕上的玉镯,脑海中浮现出那条宓水河。SAM他是怎么看出我的来处的。
“对不起,打扰你了,让你分心了,疼吗?”SAM把我脑海中的宓水河赶走了。“刺绣时被针扎是家常便饭。”我捏了捏手指,指间白色的丝线被血丝染红。“这幅绣品绣完了能不能送给我。”
“没问题。”
“先谢谢你了,你想要我送你什么,我不想占你便宜。”
“只要你喜欢,我送你一百幅都行。”
“一百幅还不把你累坏,我只要这一幅就行了。”
“一幅只绣一片小小的树叶,就不会累坏了。”
“狡猾。喜欢什么,我送你。”
我故意沉思了一会儿,说道:“我想要的东西你送不了。”
“说来听听。”
“东方明珠塔,你能送吗?”
“没问题。”
我笑笑,当做玩笑不予理会,继续绣我的双面绣。
在家休息期间,DAVY给我打过三次电话,问了我的脚伤,还说要来看我。我拒绝了。他真是个不错的老板,而且还是个单身贵族,只可惜已不年轻,不过公司仍有不少女孩子看他时眼神迷离。 九重天(1)
在家休息了三天,我的脚好得差不多了。
回到公司我感觉到同事对我的态度起了一些微妙的变化,特别是那个SUSAN,看我时眼睛里有一股怨气,好像我欠了她什么。原来,特殊待遇并不是那么好承受的,不过我还是向DAVY表达了我的谢意。DAVY看着我的脚,问我上班行不行,如果不行可以继续休息几天,他说这话时脸上有些笑容。其实他的笑容很好看,明亮干净,只可惜他平时不苟言笑,老是板着
脸,紧锁着眉头,好像有很多心事。不知这算不算是深沉,反正我不太习惯,我也不太喜欢和他打交道。
MAG装做无意地问我SAM是不是每天都去看我了。我说是的。MAG听了眼中闪过一丝阴影,脸上却硬挤出一丝笑容,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我不明白为什么MAG对我和SAM的交往这么在意,刚开始我以为她和SAM有什么特别的关系,但是又没听说过她和SAM有“绯闻”,另外SAM对MAG好像也没有意思,似乎还不怎么欣赏她的为人。越是这样,MAG越是凄凄哀哀,像个受气的小媳妇。SAM送了我“东方明珠”,是一个水晶模型,晶莹剔透,很漂亮。我一句戏言,他却当了真,虽然只是百分之五十的真,却已让我意外了。我说他耍赖,这个不算数,他不认,说我当时没有申明一定要真正的东方明珠塔。我说他狡诈,他却说这不是狡诈,这是智慧,狡诈的智慧。水晶模型是SAM带我去“九重天”看东方明珠时送我的,“九重天”是一家位于金茂大厦八十七层的酒吧,上来时要换三次电梯,估计是世界上最高的酒吧。酒吧里灯光幽暗,气氛浪漫,气味丰富,声色浮动,有衣着艳丽的东方女人,有眼神迷离的西方男人,也许这种暧昧的地方每晚都会有很多故事发生。坐在窗边,流光溢彩的东方明珠似乎触手可及,色彩缤纷的外滩尽收眼底,脚底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和绚丽灿烂的灯火。我只觉高处不胜寒,然而SAM气定神闲,一脸的从容。
SAM要了杯鸡尾酒,是一种蓝色透明的液体,看起来清澈纯净,充满了诱惑。我要了杯果汁,颜色鲜红,有一种“日出江花红胜火”的美,不过喝起来倒不及它的颜色那样令人赏心,口感一般,有点涩。也许是我不懂得品,我平时喝惯了茶,舌头对其他液体都失去了好感。SAM问我口感如何,我违心地说很不错,我不想被他看轻了,他那么注重品位的一个人,既然他选择九重天,就说明他欣赏这里的一切,包括喝起来有点涩的果汁。
“九重天”有吸烟区和无烟区,我们选择的是无烟区,因此环境显得很干净,也很安静,没有喧哗嘈杂,大家都低声言谈。我们坐了一个临窗的位置,SAM说是提前预订的,因为来这里看夜景的人很多,不预订就坐不到这种欣赏夜景的好位置。夜景很好,给这座钢筋水泥的丛林披上了一件五彩缤纷的华服,白天的喧嚣和浑浊都被华服严严实实地盖住了。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想必这一件华服也如此。SAM问我喜不喜欢外滩的夜景,外滩的夜景好像是每个上海人的骄傲,就像天安门广场之于北京人。然而我喜欢外滩的夜景又如何,它只不过是我眼底的一道风景,正如天安门广场对我而言,也只不过是一片空旷的广场。因此,我没有说喜欢也没有说不喜欢。SAM笑了笑问道:“是不是觉得比不上北京的长安街,北京人瞧不起上海人,上海人又瞧不起北京人,谁都不愿意赞美对方的好。”“不是,其实……我觉得都很好。”我本想说其实我算不上北京人,不过话到嘴边没有说出来。我不想对他说这些,我们还没有好到掏心掏肺地说知心话的程度。我宁愿在网上对“在路上”说,因为,我和他在生活中不会相遇,即使相遇,也不相识,因此他不会对我的生活构成威胁。“不是真心话吧?”SAM看着我。
我一秒钟的停顿让他识破了我的心思,我笑了笑不说话。当找不到更好的言语来回答别人的问题时,最好的办法是笑而不语,真真假假任由你去猜。
我把视线转到了窗外,十里洋场,写不尽的繁华,目眩神迷的华丽,孤傲冷漠的清高。“嗨,SAM!”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把我的视线拉了回来。
一个衣着时尚的年轻女子站在我面前。那是一张精致漂亮的脸,妆化得无懈可击,白晰的脸蛋,修长的黛眉,性感的红唇,浓密的睫毛。她给了SAM一脸妩媚的笑容,她的声音、容貌以及身上好闻的香水令人如沐春风。她的身边还站了个仪表堂堂的年轻男子,他冲SAM一脸微笑。“嗨,是你俩啊!一块坐吧。”SAM站起身来,口气听起来似乎和他们很熟。女子看了我一眼,故意笑着问:“不影响你们?”SAM笑着说:“不影响。” 九重天(2)
男子说:“不介绍下这位漂亮的美眉?” SAM看了我一眼介绍道:“我同事,JUDY,”又给我介绍道,“这两位是BETTY,JOHN。”于是我们三人互相说:“你好”。
BETTY和JOHN都要了鸡尾酒,BETTY喝酒的样子很好看,风情万种,JOHN说话的语速恰到好处,极有修养。从他们举手投足间表现出来的种种,让人容易定位他们所生活的阶层和环境。
他们和SAM聊了一些与我无关的话,说了很多人名,没一个中文名,我也听不懂他们说的是哪一位,估计都是他们生活圈里的人和事。他们还说起了上海大剧院里的某一场音乐会,上海美术馆里的某一次画展,钱柜的某一个Party……都是一些与我很遥远的事情,我插不上言,在一旁坐着听酒吧里放着的音乐,是一个女人低声的吟唱,像在诉说一段埋藏在心底不为人知的心事。中间SAM去了趟洗手间,BETTY和JOHN和我寒暄了几句。
“JUDY,你说话北京味还挺浓的喔,来上海不久吧。”
“嗯,没多长时间。”
“习惯上海的生活吗?”
“还行吧。”
“经常去哪些地方玩?”
“我很少出来玩。”
“喔,如果我们以后有Party邀请你玩,你不会不赏脸吧。”
“哪里,我不胜荣幸。”
“平时都听谁的音乐?”
“没有固定的,好听的音乐都听。”
“门德尔松的喜欢听吗?”
“我没听过。”
“喔。”
BETTY和JOHN相视笑了笑,笑得很有内容,我知道他们为何而笑。
SAM回来了,于是他们又继续聊那些与我无关的人和事。
BETTY雪白的皓腕上戴着一对翡翠玉镯,玲珑剔透,一看就是质地上乘的玉,她好几次有意无意地用手指拨弄着。她指上还有一颗硕大的钻戒,在幽暗的灯光下发出冰冷刺眼的光芒。
我戴的是一只灰绿色的玉镯,既不透明也没什么光泽,与BETTY的玉镯相比,黯然失色,而且我指上空无一物。于是我把手放到膝上,我不想让她看到我的那只玉镯。并非我嫌弃这只镯子,它对于我而言,无比珍贵,只是,我不想让别人鄙夷的眼光看轻了它。其实,也许BETTY早已看到了我的镯子,我不过是在作无谓的掩饰。
聊得差不多了,时间也不早了,大家各自回家。BETTY和JOHN都开车,和SAM道别后发动车子绝尘而去,他们离去的姿势都无比洒脱。SAM送我回家,一路上我沉默不语,我的心仍然在九重天上飘着,下不来,我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做高处不胜寒。“是不是不高兴了?”SAM问我。“没有。”我低着头,事实上,我的确不是很高兴。
“那怎么不说话。”
“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那就随便说喽。”
我笑了笑,不知该如何“随便说”,看着窗外,灯火阑珊。我是一个异乡人,上海的灯火与我无关。 意乱情迷(1)
SAM把车开到了我的住处,停在路边,我准备下车,SAM拉住了我,“再坐一会好吗?”他的眼神有些迷离,我不知是不是酒精的作用,但是他只喝了一杯鸡尾酒。我放下了放在车门上的手,安静地坐在副驾驶座上。SAM拉起我的手,我有些意外,愣了一下,想抽出来,却被他抓得更紧。
他用迷离的眼神看着我,说:“JUDY,能让我抱一下吗?”
我有些犹豫,他喝了酒,我不知他有没有醉意。
“怕我喝醉了?放心,我没醉,这点酒算不了什么,我清醒得很。”他说着身子向我靠了过来,他张开双臂,我被他拥在怀中了。他的怀里永远有闻不完的青草的味道和荷尔蒙的味道,很好闻,同时也充满了诱惑,让你舍不得离开。我以为他会像以前那样,轻轻抱一下就把我放开。然而我判断失误了,这次他没有,他一直抱着我,而且越来越紧,越来越紧。他的头低下来,他的吻落在了我的脸上,湿湿的,暖暖的。我想说不,然而他的嘴唇堵住了我的嘴,舌头伸入了我的嘴中,探寻着我的舌头,然后和我的舌头纠缠在了一起。他的舌头还有一些鸡尾酒的味道,淡淡的,甜甜的,涩涩的,酸酸的……仿佛有上百种味道,这些味道融合在一起,紧紧地吸住我的舌头,令我欲罢不能。他的手搂着我的腰,一寸一寸地往上移,从腰部移到了后背,然后移到了胸前,他的动作很温柔,以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姿态占领了我的胸部。
一阵巨大的暖流涌遍我全身,我感到了温暖,同时又感到了害怕。我挣扎着,然而没用,我的挣扎似乎让他越来越兴奋,他把我抱得更紧了。他喘息着,喉咙里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他似乎无法控制自己了,他的身体向前倾,向我的身体压了过来,带着那股青草味和荷尔蒙味,他一点一点地向我的身体压了过来……
一阵目眩神迷,我的呼吸变得困难,我的神智变得模糊,我的身体变得柔软,我的心跳加速了,我担心我没法控制这种诱惑,这是一种温柔中充满了激情的诱惑,它像一个女巫,引诱我一步一步地向前走过去,我觉得我快要掉进她设计好的陷阱了,再向前一步,我即将掉进去,从此万劫不复……
“宝贝。”SAM在我耳边喃喃而语。
我一惊,谁这样叫过我?
周子芹!
我心底一悸,身体变得僵硬,我如梦惊醒,推开SAM,然而推不动,他沉醉于我的身体,正游离在底线的边缘。“不!不能这样!”我大声叫着。
然而,SAM仍然痴迷于我的身体,他已听不到我的话了。
“不!”我一口狠狠地咬住了SAM的手。
SAM的手颤抖了一下,但是他没有松手,只是有些僵硬了。他醒了过来,睁开了眼睛,看着我,我也看着他。我们就这样看着,谁也没说话,差一点点,我们的身体可能就结合在一起了,我不知道那样的后果是好还是坏,我们将如何面对那种后果,但是,那种后果终究没有发生,一句“宝贝”阻止了发生的可能,我们终于醒过来了。相持了一会,我渐渐平静下来,慢慢松了口,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对不起。”SAM轻轻说着,但仍没松手,依然搂着我,这个固执的男人。“我要下车。”我说道。 “是不是准备不再理我了?”SAM盯着我。
“不知道。”
“JUDY,你能看着我的眼睛吗?”
我低头不语。
“看着我好吗?”
我抬起头,看了他的眼睛,他的眼中充满了渴望,同时还充满了忧郁。
“你爱我吗?”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温柔。
我愣住了。
“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爱不爱我?”
我沉黙了一会,摇了摇头。
他愣住了,似乎自尊心受到了打击。他也沉黙了一会,然后慢慢松开了手,从纸盒里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被我咬过的地方。车里没有开灯,我不知道那里是否出血了,如果出血了,流得多不多。
过了一会,他似乎恢复了理智,对我淡淡地说道:“这样也好,如果你爱上了我,可能会是个悲剧。”我一愣,问道:“为什么会是个悲剧?”
“你和我在一起可能会不快乐,就像今晚一样。我知道你不高兴了,你其实不喜欢和BETTY、JOHN他们在一起,可我的生活圈里几乎都是他们这样的朋友,你会觉得不适应,你会觉得压抑,觉得沉闷。所以即使你爱上我了,也会因为不适应我的生活而痛苦,甚至离开我,这难道不是一场悲剧吗?”